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中国社科院考古所2022年开展37项田野考古 新老项目均有重要收获******
中新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社科院考古所)2022年度田野考古工作汇报会1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陕西太平遗址、河南裴李岗遗址、辽宁牛河梁遗址、新疆呼斯塔遗址等37个发掘项目逐一汇报各自研究进展,并进行交流研讨。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考古所所长陈星灿研究员作会议总结表示,这37项田野考古工作分布在全国16个省区,新老项目均取得重要收获,对于构建文化谱系、填补发现空白、解决遗址布局等重大学术问题,都提供了重要的考古新材料。
这37个田野考古项目包括史前考古10项、夏商周考古10项、汉唐考古13项、边疆考古4项,时代上从旧石器时代晚期一直到宋元明清时期;内容上涵盖现代人起源及扩散、农业起源、新石器时代文化起源、文明起源、南岛语族起源和扩散、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中外文化交流等诸多研究课题。
陈星灿指出,尽管受疫情和疫情防控的影响,中国社科院考古所2022年度国外考古项目完全陷入停顿,但国内田野考古工作还是有很大收获,有很多新的重要发现,取得十分优异的成绩。该年度新的田野考古项目包括福建平潭龟山、海南万宁湾仔头、云南昭通朱提古城等,但更多是长期发掘的重要遗址特别是古代都城,如禹会、陶寺、新砦、二里头、偃师商城、洹北商城、殷墟、周原、汉长安城、汉魏洛阳城、邺城、隋唐长安城、隋唐洛阳城、唐宋扬州城、辽上京等遗址,其田野考古工作延续多年也取得重要成绩。
从总体上看,中国社科院考古所2022年度田野考古项目不论规模大小,考古工作者都有明确的学术目的、学术目标和课题意识,不少田野项目采取精细提取信息的发掘方法,实施精细化发掘,三维扫描、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信息提取水平较以前有很大提高。同时,包括动植物考古、人骨考古、冶金考古、年代学研究、环境考古、同位素分析、古DNA分析、微痕分析、残留物分析、埋藏学等在内的各种研究上,多学科合作广泛运用已成为从史前到历史时期田野考古发掘和研究的常态。
陈星灿强调,田野工作是考古资料收集和一切考古研究的基础,必须抓紧抓实。在田野考古工作中,中国社科院考古所考古工作者文物保护意识空前加强,遗迹和遗物在发掘中就得到及时保护。
他也坦言,虽然田野考古发掘简报和报告的撰写日益受到重视,但这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间,许多重要遗址的田野报告,还需要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以尽快完成出版。
“很高兴年轻一代考古人正充分成长起来,‘70后’‘80后’已成为田野考古的主力,‘90后’也开始成为田野考古的中坚力量,相信未来的田野考古工作会更精彩、也会有更多成果。”陈星灿说。(完)